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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南昌市科研人员技术开发与技术转让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南昌市科研人员技术开发与技术转让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根据《南昌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及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现正式启动2021年度第二批南昌市科研人员技术开发与技术转让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本次申报重点聚焦于技术转让类项目,旨在对在推动技术成果市场化、产业化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团队)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 申报对象与条件

  1. 申报主体:南昌市行政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企事业单位中,作为技术转让方完成技术交易的核心科研人员(团队)。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完成人须与权属单位存在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关系。
  2. 技术转让要求
  • 所转让的技术成果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纠纷。
  • 转让行为需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并已在南昌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完成认定登记。
  • 转让合同真实有效,已实际履行并产生明确的技术交易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 转让的技术应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实用性和市场前景,对南昌市相关产业技术进步或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1. 其他条件:申报单位及个人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已获得过市级同类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重复支持。

二、 奖励标准与方式

本次奖励主要依据经认定的技术交易合同实际到账金额,对完成技术转让的科研人员(团队)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具体奖励比例和额度将根据年度资金预算、申报项目总体情况及专家评审结果综合确定,原则上向转化效益显著、产业带动作用强的项目倾斜。奖励资金直接拨付至科研人员(团队)所在单位,由单位依据内部规定及贡献度发放给相关人员,并依法依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 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者需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1. 《南昌市科研人员技术开发与技术转让奖励资金申报书(技术转让类)》。
  2. 科研人员(团队)身份证明及与所在单位的人事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在职证明等)。
  3. 技术转让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双方盖章、签字页及技术内容、交易金额等关键条款)。
  4. 南昌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
  5. 技术转让费实际到账的银行凭证复印件(需由技术受让方支付,并加盖单位财务章)。
  6. 技术成果权属证明(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7. 技术转让实施情况报告,包括技术内容简介、受让方应用情况、已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说明等。
  8. 申报单位出具的诚信承诺书及资金分配承诺书(明确奖励资金内部分配方案)。
  9. 其他能证明项目先进性、转化成效的辅助材料(如检测报告、用户报告、获奖证书等)。

四、 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1. 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交完整材料,由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
  2. 线上系统填报:通过初审后,申报人须登录“南昌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所有申报材料的扫描件。系统开放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3. 纸质材料报送:完成在线提交后,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报送至南昌市科学技术局指定的受理窗口。
  4. 截止时间:本次申报材料(含纸质与电子版)集中受理截止日期为 XXXX年XX月XX日(具体日期请关注后续正式通知),逾期不予受理。

五、 评审与拨付

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重点审核技术转让的真实性、合同的规范性、技术的先进性与转化成效。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批并下达奖励资金计划。

六、 联系方式与咨询

业务咨询:南昌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联系电话:0791-XXXXXXX
系统技术支持:XXXXXXX
材料报送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XX路XX号市科技局XX室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团队)按要求准备和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共同推动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更新时间:2026-04-04 20: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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